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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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安陽市鑫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安陽高新區海河大道中段安陽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院內,該項目于2017年10月開始建設,2018年3月開始調試生產。該項目一期工程實際總投資為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萬元,占總投資的7.7%。
項目竣工后,本公司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53號令)及修改決定(682號令)、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結合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審批意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等開展本項目的驗收工作。
該公司于2018年3月啟動對本項目的驗收監測工作,于2018年3月開始就本項目環保手續履行情況、項目建成情況及環保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自查,并于2018年3月20日完成本項目自查報告。我公司于2018年3月25日委托河南乾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并于2018年5月完成驗收監測報告。
2018年6月17日我公司組織召開本公司年產100噸塑料包裝袋項目(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會,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有安陽市鑫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環評單位)、河南乾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監測單位),和特邀三位專家,共計6人。
根據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并匯總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本項目于
2016年7月19日通過安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審批,批準文號為豫安高新制造[2016]14223。2016年9月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安陽市鑫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0噸塑料包裝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6年1月20日,2016年9月29日安陽市環境保護局以安環建表(高)〔2016〕15號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批。
三、驗收監測結果
河南乾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13日連續兩日對本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驗收監測期間,安陽市鑫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0噸塑料包裝袋項目(一期工程)生產正常,生產負荷76.2%,滿足國家對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大于75%的要求。驗收監測期間,生產設備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根據驗收監測報告,主要結論如下: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該公司廠界無組織排放非甲烷總烴周界外濃度高點6個測定值均未超出執行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限值。
2、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安陽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園區化糞池出口廢水pH測定值及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日均濃度值均未超出《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日均值0.036mg/L~0.039mg/L。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該公司南、西、北晝夜間共12個廠界噪聲測定值均未超出《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中2類聲功能區標準限值。
4、固廢處置:
本項目生產固體廢物主要為印刷工序廢包裝桶、制袋工序塑料薄膜邊角料;生活固廢主要為日常生活垃圾。固廢產生量合計1.376噸/年。其中廢包裝桶產生量為3個/年,按規范放置于危廢間內,由經銷商定期收回;塑料薄膜邊角料為0.8噸/年,統一收集后回用生產;生活垃圾0.576噸/年,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及時清運。
5、總量控制: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計算,安陽市鑫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00噸塑料包裝袋項目(一期工程)所在園區廢水排放量0.03萬m3/a,化學需氧量排放量0.0183t/a,氨氮排放量0.0001125t/a,未超出環評批復對項目的總量控制指標;該項目固體廢物排放量0t/a,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
四、驗收結論
項目建設地址、規模、工藝、主要生產設備和環評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環評及審批要求。依據項目驗收檢測報告,污染物可以達標排放。排放量可以滿足審批排放量控制要求。原則同意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