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2
569
安陽市森泰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噸包裝材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安陽市森泰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噸包裝材料項目,位于湯陰縣工縱三街與北橫二路交叉口東北角,本項目于2017年7月開始建設,于2017年10月竣工,2017年10月開始調試生產。實際總投資為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3.5萬元,占總投資的0.45%。
項目竣工后,本公司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53號令)及修改決定(682號令)、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結合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審批意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等開展本項目的驗收工作。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啟動對本項目的驗收監測工作,于2017年12月開始就本項目環保手續履行情況、項目建成情況及環保設施建設情況進行自查,并于2017年12月30日完成本項目自查報告。我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委托河南乾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并于2018年1月完成驗收監測報告。
2018年2月4日,我公司組織召開本公司年產100噸包裝材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會,組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有安陽市森泰包裝有限公司(建設單位)、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環評單位)、河南乾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監測單位),和特邀三位專家,共計6人。
根據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并匯總本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本項目于2017年6月26日經湯陰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立項,批準文號為豫安湯陰制造[2017]17118號。2017年6月國環宏博(北京)節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編制完成了安陽市森泰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噸包裝材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年7月21日,湯陰縣環境保護局以湯環管字(2017)51號對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審批。
三、驗收監測結果
河南乾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12日連續兩日對本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驗收監測期間,安陽市森泰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噸包裝材料項目生產正常,生產負荷76%~82%,滿足國家對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大于75%的要求。驗收監測期間,生產設備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正常穩定運行。根據驗收監測報告,主要結論如下: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印刷廢氣活性炭光氧一體機吸附裝置排氣筒外排廢氣中Ⅰ、Ⅱ周期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未超出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中附件1《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建議值》標準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本公司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周界外濃度最高點6次測定值均未超出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中附件2《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建議值》標準限值。
2、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所在園區生活廢水化糞池出口pH測定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兩日均值均未超出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限值;氨氮兩日均值為25.1 mg/L ~25.4 mg/L。
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兩日均值均未超出湯陰永興源污水凈化有限公司進水水質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本公司西、北晝間共4個廠界噪聲測定值均未超出《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表1中2類聲功能區標準限值。
4、固廢處置: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和職工日常生活垃圾。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為印刷過程中產生的廢印刷版、廢油墨、廢油墨桶和廢機油以及揮發性有機物吸附過程產生的廢活性炭,一般固廢與危險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置。
5、總量控制: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計算,本項目廢氣排放量2688萬m3/a,非甲烷總烴排放量0.018t/a。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計算,本項目所在園區廢水排放量0.0165萬m3/a,化學需氧量排放量0.050t/a,氨氮排放量0.004t/a,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量0.016t/a,懸浮物排放量0.018t/a。因本項目和安陽普萊電子照明有限公司共用廚房和衛生間,無法區分,不再對本項目廢水排放總量和總量控制指標進行比較。
固體廢物排放總量為0t/a。
四、驗收結論
項目建設地址、規模、工藝、主要生產設備和環評一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符合環評及審批要求。依據項目驗收檢測報告,污染物可以達標排放。排放量可以滿足審批排放量控制要求。原則同意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森泰驗收報告